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保增长、调结构”的有关精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提高出口增长质量和效益,现对2010年度上海市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资助项目组织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重点
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国际竞争力强、国际市场需求大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共性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具体包括飞机及航空设备、船舶及船用设备、铁路机车、汽车及零部件、机床、工程及农业机械、通信设备和电力、冶金和石化成套设备、新一代通信产品、数字化家电和视听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
二、申报主体资格
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担项目单位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
3、承担项目单位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信等级、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承担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申请表和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单位上年度的会计报表;
4、企业出口情况的证明材料;
5、项目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0年10月12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商务委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娄山关路55号1802室)。
联系人:机电项目:施峰 Tel:52881518
高新技术项目:张燕萍 Tel:52881503
上海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上海市商务委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2010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