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ENGLISH
|
收藏本站
首页
|
商会概况
|
入会指南
|
商务要闻
|
外贸资讯
|
政策法规
|
商会刊物
|
商会动态
|
商务活动
|
人力资源
|
公平贸易
|
供求平台
|
会员之家
中国与乌克兰关于定期交换双边贸易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
为推动中国与乌克兰双边贸易发展,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同乌第一副总理兼经贸部长克柳耶夫于2011年6月签署《中国商务部与乌克兰经贸部关于定期交换双边贸易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的议定书》。根据该议定书,双方将定期交换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清单中将列入两国各自具有优势的出口商品,作为双方企业开展贸易的参考,不具约束性。
2011年12月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经贸分委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同乌经贸部第一副部长巴弗连科交换了中乌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现将清单发布如下:
乌克兰向中国出口指导性货单
中国对乌克兰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
你的评论:
上一篇信息:
美国《进口食品预先申报》规定将于9月6日强制执行
下一篇信息:
温馨提示:与摩洛哥做贸易应规范操作,采用L/C付款方式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信息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3 上海进出口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445号6A、6D座 邮编:200041
电话:86-21-62717808 传真:86-21-62717251 电子邮件:info@shccie.org.cn
沪ICP备1101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