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外贸行业的法律服务,为外贸企业对外谈判和签署进出口合同提供示范文本,努力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上海进出口商会在充分听取政府法律管理部门、外贸企业和涉外律师事务所的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外贸行业的《货物贸易出口合同示范文本》和《货物贸易进口合同示范文本》,并依照市工商管理局的规定,完成了合同备案(沪工商合示备[2012]2号、3号)。
现将2份合同示范文本推荐给上海外贸企业,供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参考、选用。在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有建议,请与上海进出口商会法律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陈正融、张茜茜 联系电话:52610400、62716320
注:(1)2份合同示范文本及相关说明的电子文档请至上海进出口商会网站(www.shccie.org.cn)“商会动态”栏目下载。
(2)首次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所附说明。
上海进出口商会
2013年2月26日
附件一:《货物贸易出口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二:《货物贸易进口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三:关于货物贸易进出口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
下载:附件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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