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12月3日起,上海检验检疫局对上海地区特殊监管区域(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除外)出境货物(即自特殊监管区内输往境外的货物)实施了通关单无纸化,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为进一步简化申报手续,提高上海地区特殊监管区域通关效率,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6月6日起,对上海地区特殊监管区域出口货物(即自境内非特殊监管区域输往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货物)和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出境货物试行通关单无纸化。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海关关于实施通关单无纸化试点的公告》(2012年第2号)要求,实施通关单电子数据的签发、修改、应急预案启动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处 2013年5月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