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检验检疫无纸化申报工作,根据中荷双方高层领导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荷兰王国经济部关于乳制品证书无纸化试运行、电子信息交换及试运行合作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在上海范围内试行荷兰输华乳制品证书无纸化工作。
企业可直接将荷兰输华乳制品兽医卫生证书编号录入申报系统中 “许可证/审批号”栏下的“进口其他证书”项内,不需要提交纸质卫生证书。我局将通过中国检验检疫电子证书系统予以核销。
特此通告。
上海出入境检疫检验局
2014.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