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2014年中央“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市商务委可推荐创新类人才,条件要求如下(需同时满足)。
一、基本条件
海外归国(来华)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回国前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三、回国后条件
1.需在2013年9月12日之后回国。
2.已回国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或还未回国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内意向协议,用人单位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或民营企业。
若符合条件,本人有申报意向的,请于8月24日之前报知我商会。
联系人:夏桂珍 52610400
张清丽 62172984
上海进出口商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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