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ENGLISH | 收藏本站
首页 | 商会概况 | 入会指南 | 商务要闻 | 外贸资讯 | 政策法规 | 商会刊物 | 商会动态 | 商务活动 | 人力资源 | 公平贸易 | 供求平台 | 会员之家
丹麦公布玩具、儿童护理用品和其他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报告

  近日,丹麦环境保护局开展了一项针对玩具、儿童护理用品和其他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项目。这项公布的报告以英文形式描述了该项目,包括市场调查及其结果。

  向欧盟出口儿童产品,包括玩具的中国内地及香港企业,应该会意识到一些邻苯二甲酸酯物质被归类为有生殖毒性,而其他一些邻苯二甲酸酯被认为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因此,某些邻苯二甲酸酯被限制用于投放于欧盟市场的玩具和儿童用品,包括丹麦。该限制在REACH法规附件十七(第51和52条)中列出。

  在丹麦的项目中,调查了一些不同的儿童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释放和暴露的情况,产品主要包括:

  14岁以下儿童日常使用的玩具;

  可被0-3岁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

  其他14岁以下儿童用但不属于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产品,如腕表和自行车把手。

  该项目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有关儿童邻苯二甲酸酯抗雄激素(如雄激素阻断)暴露影响的概述,包括玩具、儿童护理用品和其他儿童产品,同时执行与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有关的立法要求的市场监管。另一个目的是调查其他儿童产品是否含有已经释放的邻苯二甲酸酯浓度存在问题。

  丹麦环境保护局选择了34种玩具和7种儿童护理用品用于市场监管(如娃娃、沙滩球和羽毛球套装)。为了进一步分析迁移水平,还分布了35种“其他儿童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类型:(一)自行车把手,包括手把用胶带;(二)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外壳以及手机袋,和;(三)腕表。

  结果表明,9种玩具和1种儿童护理用品含有浓度超过0.5%的邻苯二甲酸酯。该邻苯二甲酸酯浓度是否符合适用的立法取决于邻苯二甲酸酯种类以及与玩具有关的目标群体(年龄段)。

  结果因此显示,10中产品中有9种浓度超过0.5%的产品不符合适用的限制邻苯二甲酸酯的欧盟立法。而35种“其他儿童产品”,分析表明,10种产品含有1种以上浓度超过1%的邻苯二甲酸酯(即2种自行车把手、6种手机外壳和2种腕表)。

  总的来说,报告表明,暴露于单一产品的少量邻苯二甲酸酯并不一定构成风险,但是在抗雄激素作用的影响下暴露于大量的邻苯二甲酸酯是极为不理想的,可能对六岁以下儿童构成健康风险。



你的评论:



  • 上一篇信息:日本发布食品安全相关有害化学物质的监测计划

  • 下一篇信息:欧盟“新禁令”纺织企业小心被退货甚至提前出局!
  •  相 关 文 章
  • 4月1日起 日本对纺织品偶氮染料含量实行限制[1681]

  • 澳大利亚将自2016年7月起实施食品原产国标签制度[1616]

  •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告示[1634]

  • 欧盟发布最新玩具安全协调标准清单[2199]

  • Copyright©2003 上海进出口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445号6A、6D座 邮编:200041
    电话:86-21-62717808 传真:86-21-62717251 电子邮件:info@shccie.org.cn
    沪ICP备110184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