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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2016年第81号)

2016年第81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作了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玩具、童车、儿童用安全座椅(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详见附件)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B”,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691日起执行。

二、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6年)》,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附件:2016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调整表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6817

  • 公告81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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