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ENGLISH
|
收藏本站
首页
|
商会概况
|
入会指南
|
商务要闻
|
外贸资讯
|
政策法规
|
商会刊物
|
商会动态
|
商务活动
|
人力资源
|
公平贸易
|
供求平台
|
会员之家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3号(关于废止2010年第59号公告的公告)
公告〔2017〕43 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2010年第59号公告。相关工作可依据2013年第29号公告附件2和2014年第92号公告,按照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管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15日
你的评论:
上一篇信息:
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下一篇信息: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4号(关于简化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作业流程的公告)
相 关 文 章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4号(关于简化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作业流程的公告)
[
1003
]
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
[
917
]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03 上海进出口商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445号6A、6D座 邮编:200041
电话:86-21-62717808 传真:86-21-62717251 电子邮件:info@shccie.org.cn
沪ICP备110184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