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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文机关】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107

【成文日期】2018-12-26

【发布日期】2018-12-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9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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