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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3月起向美出口复合木制品必须符合有毒物质控制法规定

美国环保署(EPA)2016年12月的最终规则为包括硬木胶合板、刨花板和中密度纤维板在内的受管制复合木制品(即板材)建立了国家甲醛排放标准和第三方认证系统,以确保这些板材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22日之间被卖给最终用户或被加工成部件或成品(家具、橱柜、画框、玩具等)之前,是符合要求的。进口到美国或在美国制造的此类货物必须(一)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符合“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六章或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的空气毒性控制措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由CARB批准并经EPA认可;(二)标识符合相关标准。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现正通知有关各方,在2019年3月22日之后,此类货物只能经过认证并标记为符合TSCA第VI标准;将它们标记为符合CARB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控制措施(ATCM)第二阶段标准是不够的。此外,从该日起,进口商将负责提供TSCA第13条进口认证,以证明含有受管制的复合木制品、零部件或进口到美国关税区的成品的物品。该进口证明书将以对通过自动化商业环境的适用货物的正面证明的形式提供。CBP补充说,根据EPA的要求,进口商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某些记录以证明符合规定。

此外,美国环保署最近公布了一项提议的规则,除其他事项外,该规则将澄清受管制的复合木制品和含有此类产品的制成品必须在制造或制造点贴上标签。如果产品是进口的,则必须在进口日期之前将标签贴在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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