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会领导、秘书处党支部研究决定,
拟提拔任用洪洁为办公室主任助理;
特此公示,征求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应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上海进出口商会秘书处反应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商会秘书处办公室(江宁路445号6D),电话:62717808,邮箱:13701979056@163.com。
上海进出口商会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