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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往开来    与时俱进
——回眸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

本人自七十年代起从事商标管理工作,八十年代后期多次赴广交会并有幸参与外经贸部贸管司商标小组,在大会期间协调商标纠纷。出于对老馆的眷恋,新馆的仰慕,我就30多次参加广交会,特别是对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谈几点感想。

一、蓦然回首:知识产权序幕徐徐拉起

1973年我在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上海丝绸分公司工作。翌年参加春季广交会。由于当时出口体制与重点商品统一经营等实际情况,上海口岸出口企业注册商标均可多口岸共用,对保护知识产权尚无概念。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国际商品竞争的加剧,国内外商标侵权案屡有发生,为加强对出口商品商标管理,80年代初,外经贸部贸管司下设商标管理处,847月由部商标处处长胡星章(带队)、轻工总公司、广东纺织品、上海轻工和本人一行6人赴泰国、香港地区处理商标纠纷。84年我在市外经贸委贸管处工作,85年率上海商标小组一行7人赴法国、荷兰、前西德调查与处理商标纠纷均取得良好的反响与效果。在外经贸部的支持与关心下,上海市外经贸委先后在宁波举办“华东地区商标法律研讨会”和在江苏太仓举办“商标法律短训班”。上海在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此拉开了序幕。

二、规范秩序:维护知识产权奠定基础

1989年,我配合外经贸部商标处李可(现任商务部配额与许可证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在秋季广交会协调与处理有关商标侵权案,目的是要规范经营秩序,防止假冒与侵犯企业注册商标的行为。当时,机电类商品侵权较多。在协调查处过程中,也曾遇到一些诸如不讲理、不讲法等现象,如有的涉嫌人员是强词夺理,有的是避重就轻,还有的更是恶人先告状。有关交易团也有袒护所属参展企业的行为,对查实的涉嫌侵权案,内部在事实认定、处罚等问题上看法也不尽一致。在办案过程中,有时经办人员也会受到委屈,但这一举措不乏为广交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开端,不仅增强了企业保护自主品牌的法律意识和反假维权的积极性,对那些涉嫌侵权的企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也为进一步规范与推动广交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奠定了基础。

90年代初,外经贸部和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先后下发与制订了《关于在第71届广州交易会上进行商标检查的通知》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大会执法人员不辞辛苦,秉公执法,逐步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和保护体系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首肯。自200291届春交会至今,本人已连续7年在上海交易团专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工作,在团部领导的重视与具体指导下,制定了“上海交易团广交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由团部、各分团长和参展企业负责人组成的三级维权网络快速反应机制,建全了产权督查与维权的数据库。注重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侵权危害性与相关案例的宣传;注重自查自纠、严以律己;注重与大会执法部门的联系,协助开展相关的督查工作。上海交易团参展人员通过参加广交会,增强了法制与维权意识,大大提高了守法的自觉性。为此,上海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大会业务办的通报表扬与外商的赞许。

三、继往开来:知识产权保护与时俱进

20011211,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中国政府对入世的承诺,更是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自身创新的需要。本届广交会无论参展规模和参展企业数均创历史之最,上海团在工作中将面临新情况与新问题。对此,团部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维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仅支持专职干部的工作,还亲自率督查小组巡馆,要求参展企业既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又要防止本企业商标(专利)被他人侵权,充分利用广交会参展的商机,积极创立自主品牌,将维权与培育品牌贯穿于交易会的全过程。

  我们欣喜地看到,本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得到进一步加强,由各大商会直接参与并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为国内外参展商提供良好与和谐的贸易环境。为此,上海团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与配合大会,共同维护好广交会的展览秩序。

 

 

上海交易团 林之荣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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